在藝術領域的用語上,「裸體」(Nude)與「裸露」(Naked)其意是不同的,
nude被指為一種中性的用法,似乎只是在陳述裸的狀態,而naked則是有
刻意曝露的意圖。

我們很常見到一種「唯美主義」式的對藝術與色情的區分,如藝術的裸是
為了讓人感受到「裸體的美」,色情則是為了曝露出性器官或身體,引起
性興奮。

更甚者會衍生出如下的說法:所以那是色情,不是藝術。然而這裡要指明的是,用「美」與「行為的意圖」的推斷,來區分藝術與
色情是否有效?那是為了裸體的美,那是為了性?

最後這個認定又會變成主觀的自由心證,與當時社會文化的定義產物,由
強勢的文化知識階級掌握這條藝術與色情的界線(不過知識階級一向對文化
都具有宰制作用)。

另一個極端則是會推向,藝術與色情無需分別,反正一切都可以說是藝術,
所以面對「裸體」這回事,管他/她是不是裸體,想到性與想到藝術的都
是個人的事。

不過檳榔西施賣檳榔,與雲門舞集裡有些「穿得比較少的舞蹈」比起,確
實有很大的分野。這兩者是極端的例子,可以讓我們一眼看出這是為了藝
術,還是用性暗示來賣檳榔。

其實值得探討的有兩點,即是具前衛思想、進行純藝術創作的藝術家,刻
意混淆藝術與色情的界線,他的藝術作品就是為了色情,引起情慾。這時
引發的理論危機是,假如詮釋者不明就理,硬用「唯美主義」式的解讀方
式去解釋作品,如那件作品的裸體是為了美,那就誤會大了。

另一個需要被討論的是,身體的情慾在唯美主義的影響下,將在藝術中進
一步被淨化,成為一個「無性的身體」,人的身體變成一個被閹割的、上
了貞操帶的身體,更進一步說,一件表現色情的作品並無法與一件表現美
的作品,獲得同等的地位。

然而評價的吊詭就在於,一件單純使用裸露而沒有施以任何技術成份或獨
特理念在裡面的作品,是不會被認為有任何藝術價值的,因為這太容易、
太簡單了,網路上可以找到太多自拍照及色情照片,但是達達藝術運動之
後的純藝術領域,就是試圖打破技術與理念所操縱的藝術世界,假如又因
為其作品擁有獨特理念或技術成份而給予評價,是否是「達達」的後退呢?

關於這個問題的處理,可以用時空環境與達達運動的要求不同來解套,事
實上達達強調去理念或去技術,實則對純藝術來說是開發出獨特新穎的觀
念與技術。

於是,裸露的問題是否就變成只是一個「不新」的藝術表現,而無法獲得
較高的藝術評價?

在這裡,性在裸體的問題上又再次的被淨化,「過時無聊的題材」與「裸
體是為了美」變成了性無法附著在裸體上的矯飾之詞,是一塊情慾的遮羞
布。

性慾與藝術都是一種本能衝動,它們可能被應用在任何其他目的上,如性
交易或各種設計工作等等,但它之所以是本能衝動,即在於它往往就是目
的自身,為了性愛或為了藝術創作,就是它的目的,並可因為達到此目的
而無其他報酬即可獲得滿足。

裸體成為藝術的題材,從古早就有人說是為了美,或其他宗教的理由,如
古希臘的雕像、米開朗基羅的天蓬壁畫等等,然而究竟有沒有情慾的成份
在裡面呢?或者說那是一種原慾的昇華(從佛洛依德的角度)?

先急停作個結尾,我認為有一種拙劣的言說,譬如某些明明是以性挑逗取
悅觀眾的表演,也許從中可以找到不錯的舞蹈者,發現其舞蹈的藝術性,
然而明明是為了挑逗情慾的表演,卻硬說是作藝術的,那就很對不起色情
了。(其實這種說法只是作為規避公權力與社會主流價值的一種推拖之詞)



Wed Jan 19 01:33:38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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